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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| 我会副会长单位、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社会单位 |  
                | 发布时间:2011-12-28 00:00:00  阅读:1972次 |  
                | 2011年12月,我会副会长单位、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被评为“2001-2010年重庆市渝中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(规划)先进社会单位”。 丽达所长期担任重庆市妇联和妇联主办杂志社的法律顾问,并与市妇联维权部长期合作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。多年来一直立志于公益事业,对有困难的广大群众,尤其是妇女、儿童伸出援助之手,在事务所发展蒸蒸日上的同时,始终用一颗感恩的心来回报社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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